然后过年期间看病后医药费由责任人报销,我怕他不给予支付

司法 时间:2026-10-24 13:35:51 阅读:7692
律师你好,因我在过年前一天在理发店耳朵被剪伤,我要求责任人给于我800-1000的医药和精神损失费,可是没达成协议。然而经派出所协商后认为先付200元医药费,然后过年期间看病后医药费由责任人报销,我怕他不给予支付。不知道如何办理??还有我的过年期间被剪伤的精神损失如何收取???

最佳回答

高兴的鼠标

怡然的项链

2026-10-24 13:35:51

不能协商的,可以起诉要求给与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注意警署调解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包容的蜗牛
    回复
    2026-10-24 13:35:51

    不能协商的,可以起诉要求给与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注意警署调解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 超帅的发夹
    回复
    2026-10-24 13:35:51

    精神损害赔偿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 复杂的钻石
    回复
    2026-10-24 13:35:51

    建议最好协商处理

上一篇 在这种情况下,我能要多少赔偿金

下一篇 尊敬的各位律师紧急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