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经营不当要与我解除合同,应该给我发放补偿吗

司法 时间:2026-03-30 03:10:19 阅读:2010
:'( 我从事的是一家外资企业在广州设立的办事处,签了一年的合约,是从06年7月到07年7月的,现在公司因经营不当要撤销办事处,于是在07年2月1日发出通知,要在07年3月1日与我解除合约,除了补发2月份的工资,其他任何补偿都没有, 我看过劳动法, 公司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否应该按国家规定发放经济补偿?请问国家规定发放的补偿是多少呢? [[i] 本帖最后由 shelley-cat 于 2007-2-5 10:35 AM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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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实的黑裤

冷静的小馒头

2026-03-30 03:10:19

按照你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缥缈的指甲油
    回复
    2026-03-30 03:10:19

    按照你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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