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的工资问题请大律师帮忙

司法 时间:2026-03-30 12:09:25 阅读:913
律师你好:有个问题请教你!      我的父亲在青海兵工厂工作25年,1990年随厂集体搬迁至河南省濮阳市(原:河南省濮阳市**机械厂).并在河南省濮阳市**机械厂退休.现在每月退休费只有700元,我的母亲没有工作.老俩口生活困难.   今天我的父亲听说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在1983年颁布了一个文件:"劳动部财政部关于职工工资,保健,福利等问题给青海省人民政府的复函"文件号是劳人薪(1983)359号/颁布日期:1983年8月05日/实施日期1983年8月01日.   按上面的规定,我的父亲的退休工资可长10%.老人家很激动,但又不知这个文件现在还有没有效?我们应该怎样做?   望大律师能在百忙之中给我们答复.非常感谢!!!                                      谢谢!!!                         盖**                    200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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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详的魔镜

俭朴的可乐

2026-03-30 12:09:25

可向当地的政府部门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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