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不动物品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7:06 阅读:5841
本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我是想购买后直接入住的,当时提出房内的不动物品和固定设备最好不动。但出卖方提出立式空调需要搬走,我觉得只要是搬得走的应该都不算不动物品,所以[color=red]在合同中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备栏中约定:室内装饰 不动物品,灯具,厨房、卫生间不动设备。[/color][color=navy]现在我已经按合同支付了大部分房款,可发现出卖方却把房内所有能拆的基本都拆走了,包括:厨房做在柜中的碗柜,卫生间内的热水器和浴灯,以及墙上的壁挂机。现在我不得不重新装修一下。请问这算不算出卖方违约?我可以申请哪些权利?[/color]

最佳回答

超级的人生

怕黑的雪糕

2026-03-29 23:27:06

  真正典型的附属物至少具备这样的特征,一经拆除,房屋本身的基本功能即被破坏,比如门窗、(平房的)烟囱等等。你的合同太粗略,想用来作为依据主张权利很困难。   灯具有具体约定,你应该可以主张。厨房、卫生间里的基本用具可以一争,比如灶具、热水器,因为毕竟合同里提到了设备,而对方几乎拿走了一切。

最新回答共有7条回答

  • 温婉的抽屉
    回复
    2026-03-29 23:27:06

    真正典型的附属物至少具备这样的特征,一经拆除,房屋本身的基本功能即被破坏,比如门窗、(平房的)烟囱等等。你的合同太粗略,想用来作为依据主张权利很困难。  灯具有具体约定,你应该可以主张。厨房、卫生间里的基本用具可以一争,比如灶具、热水器,因为毕竟合同里提到了设备,而对方几乎拿走了一切。

  • 典雅的黑夜
    回复
    2026-03-29 23:27:06

    以后订合同之前最好请律师把关,你订立的合同有关约定不具体

  • 等待的大山
    回复
    2026-03-29 23:27:06

    怎么没人顶啊,难道没有人遇到过这种情况吗?

  • 稳重的发夹
    回复
    2026-03-29 23:27:06

    合同约定越简单就越容易发生争议,象你这情况就是,由于没有明确界定哪些可拆,哪些不能拆,因此很难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 哭泣的芒果
    回复
    2026-03-29 23:27:06

    谢谢上面的几位律师先生的关心!由于当时的约定是简单了点,但我想总应该有解决的办法的吧。难道我的权益就没办法维护了吗?请各位律师们支点招啊,谢了!!

  • 魔幻的大山
    回复
    2026-03-29 23:27:06

    谢谢秦律师!!

上一篇 入住后一年半拿不到房产证

下一篇 公司这样做是何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