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药费凭据丢失后补的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3-30 02:59:24 阅读:4268
我是住院病人,每月在医院中期结帐后拿着药费单去单位报销。但是由于单位问题造成报销延缓,我6~7月的药费单丢失了。虽然单子是我个人弄丢的,但是因为单位无礼不报销在先。   现在单位说要报销,给我们开了封介绍信。我拿到医院,院方财会在介绍信后面把药费款项抄了一遍并加印,说每个弄丢凭据的病人都是这样补的。而这样的凭据拿回我的单位后领导坚持说无法走账。请问我领导这样说是否有道理?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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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的向日葵

安静的彩虹

2026-03-30 02:59:24

那就是说我拿着这份背面有医院印章的介绍信是可以的了?请问与此有关的法律条文在哪里能找到?拜谢!:handshake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端庄的草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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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9:24

    那就是说我拿着这份背面有医院印章的介绍信是可以的了?请问与此有关的法律条文在哪里能找到?拜谢!:handshake

  • 害怕的水蜜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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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9:24

    医疗单据丢失,由医疗单位出具证明资料即可。

  • 昏睡的裙子
    回复
    2026-03-30 02:59:24

    不用出示法律条文。

  • 灵巧的睫毛
    回复
    2026-03-30 02:59:24

    晕了,可是单位领导就说走不了帐不给报销啊,这都压了好几个月了。偏偏就是这份单子的钱最多,和其他几个月的算一起共17个月7万多了,个人承受不了啊……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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