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口头协议并没有这条,能不能要回工资,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司法 时间:2026-05-29 03:30:27 阅读:1896
本人在2006年9月2日正式在天津市鸿讯通商贸有限公司做售后前台接待员的职务,公司没有和本人签劳工合同只是口头协议,一个月保底700奖金400加提成(具体提成试当月收入定),因本人家里有事,不能继续上班了,与本月28号跟公司经理提出离职声明,可是经理以公司规定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为由不给当月工资,当初口头协议并没有这条,而且没有劳工协议,事情经过就是这样的. 我能不能要回工资,有什么法律依据么?谢谢各位!

最佳回答

俊逸的煎饼

彪壮的滑板

2026-05-29 03:30:27

对于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提出终止,不属劳动合同的解除。单位应当支付相应工资。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感动的树叶
    回复
    2026-05-29 03:30:27

    对于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提出终止,不属劳动合同的解除。单位应当支付相应工资。

  • 要减肥的龙猫
    回复
    2026-05-29 03:30:27

    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激情的小鸽子
    回复
    2026-05-29 03:30:27

    用人单位有支付工资的法定义务。

  • 欣慰的大碗
    回复
    2026-05-29 03:30:27

    单位应当依法给你支付工资。

  • 炙热的跳跳糖
    回复
    2026-05-29 03:30:27

    劳动法及其解释就有该规定。

上一篇 试用期内离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下一篇 要离婚,我应得到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