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可以找他的总公司吗

司法 时间:2026-05-29 05:41:31 阅读:1626
:( 1995年在海南省海口市,福建省某建筑总公司海南分公司欠我货款,赖帐不还,后经海口市振东区法院判决(被告无出庭),我胜诉,但没有拿到钱.后来被告逃债走人,我也没有再到法庭申请执行(因为当时在海口被告没有财产).到现在被告连个人影都找不到.请问现在我可以找他的总公司要债吗?现在能否再起诉他的总公司(连带责任)?是否可以到法庭拿回原件再起诉?请求律师朋友帮我想想办法.如有兴趣可以代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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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的奇迹

发嗲的白羊

2026-05-29 05:41:32

一事不再理,生效判决已过申请期限。重新起诉法院不会受理。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如果及时申请执行的话可直接执行总公司的财产。 李 建军,推出个人法律顾问服务,个人0。5元/天,个体工商户1元/天。电话03108556599,13722672169 邮箱jianjun148guwen@sin。com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自由的钢铁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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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05:41:32

    一事不再理,生效判决已过申请期限。重新起诉法院不会受理。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如果及时申请执行的话可直接执行总公司的财产。 李建军,推出个人法律顾问服务,个人0。5元/天,个体工商户1元/天。电话03108556599,13722672169邮箱jianjun148guwen@sin。com

  • 无奈的飞鸟
    回复
    2026-05-29 05:41:32

    已过执行期限,成为自然债权,但你可与总公司再行达成还款协议,如其不履行,再就还款协议提出起诉。

  • 谨慎的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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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05:41:32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执行总公司的财产。

  • 机智的野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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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05:41:32

    可以执行总公司的财产

  • 无情的背包
    回复
    2026-05-29 05:41:32

    同意楼上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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