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司法 时间:2026-10-24 11:43:58 阅读:3486
我是一名在一家民营门诊打工的护士.于2006年3月15日开始上班.10月15日辞职.10月18日给我结的工资.走的时候他没有及时给我签字,导致我现在不能变更注册,也上不了班.一直托到今天已经快有一个月了,我也有去找过他好几次.让他签字.现在还是没有签字.说要等我到卫生局把举报的事情处理好了,才给我签字.给我结工资的时候,他自己都说是我后面几天没有把工作做全,就扣了我80元的工资并且不给我签字.导致我上不了班.我觉得她有非法行医.就打电话举报了她.后来她知道是我举报的.就不给我签字了.我很苦闷. 苦闷的是,我的举报内容,有的属实,有的内容比如人流,她是有做的.但是卫生局在查的时候她把器械都藏起来了.那么我是不是属于诬告还是误告.如果是误告要不要负责.她还有没有理由不给我签字.苦闷极了.

最佳回答

缓慢的飞鸟

勤劳的太阳

2026-10-24 11:43:58

不属于。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还单身的豌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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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1:43:58

    不属于。

  • 孝顺的灰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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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1:43:58

    你可以要求卫生部门协助你处理签字的事

  • 疯狂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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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1:43:58

    误告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 友好的老鼠
    回复
    2026-10-24 11:43:58

    起诉他,或者到劳动局,要回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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