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资金投入,工商登记独资

司法 时间:2026-03-30 05:35:48 阅读:5232
我与朋友甲合伙开办公司生产建材,而且开办过程中我在公司操作。甲收到我股金后出具:收到股金10万元,用于安徽公司建设,只有分红,不退股金。签名甲。公司建设期间一直未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名称预约时以我和甲的名义预约。后因纠纷,我与甲结算完毕工资后,对股金的退回问题未达成协议,甲现在已经注册个人独资公司,亦未向我出具公司股金证明。另有隐名股东三人,向其他三人出具的公司投资明细时有虚构支出的行为。我个人投资中部分银行借款,造成利息损失。 我是否可以主张甲违反法律,承担赔偿的责任?有何法律依据?

最佳回答

专注的乌龟

粗暴的方盒

2026-03-30 05:35:48

个人认为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你的出资。

最新回答共有7条回答

  • 文静的荔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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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5:35:48

    个人认为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你的出资。

  • 美好的方盒
    回复
    2026-03-30 05:35:48

    由于你和甲并没有签署注册公司的章程,且甲注册的公司没有你的股东身份,所以甲应当退还你的股金,但是否违约则要详细看你们的书面协议了.

  • 高兴的星月
    回复
    2026-03-30 05:35:48

    你与甲签订共同投资开设公司合约,由于双方最终未能实现合同目的,甲应当归还你的本金以及银行同期利率。

  • 落寞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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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5:35:48

    再请教各位,可否要求赔偿损失?

  • 兴奋的大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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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5:35:48

    除甲书写“收到乙股金元,用于 公司投资,风险共当,利益共享,只分红利,不退股金。甲签名”的收到条外,没有其他书面约定。

  • 羞涩的含羞草
    回复
    2026-03-30 05:35:48

    能否再仔细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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