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的定义

司法 时间:2026-03-30 16:09:54 阅读:2550
现我与公司产生劳动合同纠纷诉讼至区法院,公司无故将我停职(每月仍支付基本生活费),故我的诉讼请求是“要求公司撤销对我的停职处理并复职”,我的劳动合同期至2006年12月31日止,但法院的判决可能会在2007年2月才出。现需咨询: (1)由于法院判决未出,那么,我的实际劳动合同期,是以判决结果出来那天为准,或是,合同期满就是2006年12月31日? (2)在我合同期已到期,但判决未出的这段时间内,公司是否仍会出基本生活费给我? (3)若法院判决是我胜诉的话,因我的合同期已满,对于我的请求,显现已没有意义了。那么,我是否必需更改我的请求? 而有专业人仕曾告知我“如果法院判决你复职,是可以判决让你和单位在判决出来后履行完没有实际履行的合同期的”。对于这个说法,我不太理解,是否是如果法院判我复职的话,那么,在打官司期间所花费的时间,将在法院判决出来后,进行顺延呢?还是说,法院判的复职,只针对我的合同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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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6:09:54

依合同约定期满日为劳动合同期。 在停职期间的不足工资待遇,如你胜诉,由单位补发即可。 申请复职的目的是继续与单位履行合同,即提供劳动,获得报酬。如果因为单位的过错,导致无法工作,单位应该赔偿你的损失,补发工资。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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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6:09:54

    依合同约定期满日为劳动合同期。在停职期间的不足工资待遇,如你胜诉,由单位补发即可。申请复职的目的是继续与单位履行合同,即提供劳动,获得报酬。如果因为单位的过错,导致无法工作,单位应该赔偿你的损失,补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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