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劳动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理由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

司法 时间:2026-03-30 10:20:45 阅读:1100
我妻子下班回家出了车祸,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劳动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理由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请问合理吗?(急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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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实的小鸭子

虚幻的机器猫

2026-03-30 10:20:45

应该是十六条第一项吧。不合理,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魁梧的曲奇
    回复
    2026-03-30 10:20:45

    应该是十六条第一项吧。不合理,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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