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擅自将公共面积赠送部分业主,怎么办?

司法 时间:2026-03-30 06:21:37 阅读:8174
我购买了杭州一新建小区层高5.2米的LOFT商品房,将于本月交房。现发现开发商将5.2米高的公共走廊的上半部约2.4米的空间单独隔开,并赠送给部分业主(边套没有,中间套有)。这在当时售房时及各户买卖合同上均未提及。现在我们边套业主认为走廊是共用的,包含在公摊面积之内,开发商无权随意处置。请问开发商的行为是否违约?我们该如何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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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适的高山

耍酷的美女

2026-03-30 06:21:37

应当是侵权,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公摊面积的所有权,业主可以单独起诉请求撤销该出售行为。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默默的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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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6:21:37

    应当是侵权,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公摊面积的所有权,业主可以单独起诉请求撤销该出售行为。

  • 有魅力的黄蜂
    回复
    2026-03-30 06:21:37

    哪些是公共面积是有规定的,合同里面即使没有讲也不妨碍业主的权益。

  • 不安的樱桃
    回复
    2026-03-30 06:21:37

    应当是侵权,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公摊面积的所有权

  • 唠叨的牛排
    回复
    2026-03-30 06:21:37

    这个主要看合同约定!从设计技术上讲,共用过道太高是不经济的,维修也不方便,通常设计时是把多余空间隔出做储藏室用!两端肯定享受不了!因此你要查当初中间套售房合同的约定及设计方案!维权,要多方面着想!如果过道太高徒增维修费用,将增加业主的支出!

  • 朴素的悟空
    回复
    2026-03-30 06:21:37

    谢谢各位答复。请问我能据此提出怎样的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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