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权利人)现在乙方取的了房产证成为了新的权利人

司法 时间:2026-05-30 03:09:04 阅读:7996
卖房人以下称甲方,买房人以下称乙方。甲方(权利人)之妻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卖掉共同房产。并办理了过付手续,签名是甲方之妻代签,无授权书。现在乙方取的了房产证成为了新的权利人。乙方已交清了房款。甲方之妻开的收条。并到房交所备了案。 甲方能否要求合同无效,要求返还房产?是向法院起诉房交所还是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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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时的板凳

无限的唇彩

2026-05-30 03:09:04

程序上是存在一定缺陷的,但你可以从表见代理的角度出发考虑,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标致的发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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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3:09:04

    程序上是存在一定缺陷的,但你可以从表见代理的角度出发考虑,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舒适的寒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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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3:09:04

    甲起诉是可以的,但是如你所述,该合同是有效的,甲的诉求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甲起诉的主体应当是乙。

  • 香蕉草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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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3:09:04

    完全可以起诉买卖双方:甲妻和乙

  • 俊逸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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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3:09:04

    但乙方已取的房产证,我看了合同法应该属表见代理。乙方属善意第三人。如果能追回已交的税收怎么过算法?由谁陪偿?另外到房交所签的和同是8万。实际成交价是10万。卖方写了收条。如果合同无效那甲方该返还8万还是10万?

  • 仁爱的草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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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3:09:04

    怎么会起诉到乙,乙方是善意第三人,我看能不能起诉房交所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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