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配给我的手提电脑在办公时间、办公室内被偷,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司法 时间:2026-03-30 00:43:40 阅读:587
2006年8月24日,我在公司会议室内开例会期间(中午),公司配给我的办公手提电脑(神舟的手提电脑),在工作时间内,在办公室内(办公室非我一人独用,我在总经理办公室内办公)被偷。在我的坚持下,公司向当地的派出所报案。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中。但公司第二天停发我的7月份的工资(我公司的工资发放是押后一个月),并通知我停职调查;要求由我一人承担电脑被偷的损失。 我有三个问题: 1、公司有没有理由停发我的工资?我的党员组织关系已经转到公司,完全不可能跑掉。 2、电脑被偷,我应该负多大的责任。电脑是在工作时间内被偷,而且是在我的办公桌上被偷走的。办公室主任应该有安排人在例会期间值班。何况公司还有门卫保安。 3、电脑折旧应该怎么算。公司要求按八年折旧,我认为还应该参考市场二手手提的价格。

最佳回答

优雅的彩虹

甜美的胡萝卜

2026-03-30 00:43:40

你们公司的制度是如何约定的?不过,公司扣你工资不合适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神勇的学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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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43:40

    你们公司的制度是如何约定的?不过,公司扣你工资不合适

  • 怕黑的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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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43:40

    该电脑的丢失和你是否有失职行为,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 开心的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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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43:40

    你不应该承担电脑被盗的责任。

  • 老迟到的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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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43:40

    三楼的朋友,我不知道你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什么?电脑在办公时间就是放在办公室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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