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内被降工资合理么

司法 时间:2026-03-31 22:20:32 阅读:3180
当事人2006年7月已怀孕1月多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降低当事人工资,后得知当事人怀孕事实,以部门工作无法正常安排为由建议当事人停薪留职,当事人不接受此决定,几经周折在当事人自购笔记本电脑后,公司决定继续在原部门任职,但工资再次降低500,无奈之下只好接受公司的该决定,否则要么停薪留职要么每天上班做些临时性工作但只发670块最低工作。恳请律师帮忙解析当事人该如何维权,当时当事人正处于孕期高敏期考虑到要保持良好得心情,没有精力顾及此事,目前觉得应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恳请明师指点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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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熏的香烟

昏睡的钥匙

2026-03-31 22:20:32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七条这样规定得“第七条 用人单位招用女职工,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其中劳动报酬、劳动保护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应当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 ”其中的不得降低其工资该如何理解,如果是不得降低基本工资,这个基本工资指的是最低生活保障工资么,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隐形的钢铁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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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20:32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七条这样规定得“第七条 用人单位招用女职工,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其中劳动报酬、劳动保护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应当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 ”其中的不得降低其工资该如何理解,如果是不得降低基本工资,这个基本工资指的是最低生活保障工资么,

  • 美丽的大炮
    回复
    2026-03-31 22:20:32

    在女职工三期单位不能降低基本工资。在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劳动法对此有明确规定。企业必须遵守。

  • 能干的黑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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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20:32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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