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解答]有关店铺租赁中途变更的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5:22 阅读:2537
本人在某商城拥有一间店铺用于租赁, 经商城物管牵头, 介绍杨先生前来承租, 三方于05年4月签订租赁协议, 甲方(物管科), 乙方(本人),丙方(杨先生),约定租期于05年9月28日至08年9月28日(三年),租金按年支付(45000元/年),每年于租期前一个月付清,签订合同之日由丙方支付乙方定金2万元,后来其中1万元于8月付房租时充抵当年租金,另1万元当作下一年度定金(押金)。由于本人资金困难,日前只得把此店铺转让(出售)给他人,而受让方却不想把店铺再租给丙方使用,觉得租金太低,(目前同类店铺年租金在8万至10万元),只承诺给丙方使用到05年9月28日,如丙方想继续承租,必须参照目前行情支付8万元/年租金,而丙方认为有三年合同,只能按合同支付45000元/年租金,并已于8月初支付了下一年度租金,差额部分应由乙方补齐,或者由本人加倍返还违约金11万元(定金1万元及租金45000元),而本人认为,因现在店铺所有权已发生变更转移,三年租赁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因违约,本人愿意加倍返还丙方定金及退回下一年度租金(共65000元)。请问各位,在法律上哪方主张正确,如上法院我应怎么办?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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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9 23:25:22

你是否在出卖时已申明该房出租?原则是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有效,购买人按原合同履行。 ----------------------------------------------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有不明之处请具体联络本人。 甘肃金刚律师事务所 刘和强 律师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61号泰生大厦B座22层 电话:0931-4602177 移动:13038719140 邮箱:liuheqianglawyer@126。com QQ:516726689 (请注明法律咨询)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怕孤单的睫毛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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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5:22

    你是否在出卖时已申明该房出租?原则是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有效,购买人按原合同履行。----------------------------------------------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有不明之处请具体联络本人。甘肃金刚律师事务所刘和强 律师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61号泰生大厦B座22层电话:0931-4602177 移动:13038719140邮箱:liuheqianglawyer@126。com QQ:516726689 (请注明法律咨询)

  • 要减肥的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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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5:22

    看你们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果你已声明,那么租赁合同必须按约定履行,你也无须承担责任。但如果你没说明那么就麻烦了,建议携带资料向当地律师当面咨询。

  • 仁爱的冬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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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5:22

    原则上是买卖不破租赁。具体要看你们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 机灵的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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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5:22

    感谢上面三位律师的解答, 在出让时我已跟受让人说明此房已用于出租, 并且我已收下预交的下一年度房租, 但受让人认为现在房屋主权已属于他, 坚持要求按目前市场价出租, 否则收回房屋另租他人, 搞得我左右为难, 不知怎么办好?

  • 耍酷的荔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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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5:22

    受让人的主张 缺乏法律依据,你将租金给买方就可以了,他们之间今后的问题和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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