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司法 时间:2026-03-31 22:27:36 阅读:433
本人于2006年6月17号离职,本年5月份与朋友合伙注册了一家香港公司,离职后自己经营.后来,原公司知道我自己做事,今天我收到他们的法律事务函件,认为我侵犯了如下:1. 该司的商业机密,首先是客户资料,再是货源情报 2. 违反了禁业规定要求我在5天内:1.立即停止继续侵犯该司商业机密,返还所有该公司客户资料,商业资料,并不得留有任何形式的存底,存根2.向该公司所有客户公开澄清获取商业资料的事实,保证今后不再犯.3. 以书面形式向该公司公开赔礼道歉如果在5天内没有履行以上事宜,否则将依据"刑法" 第219条之规定对侵犯商业机密一事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事实上,1.我在离职后并没有带走公司的客户资料,只是我们联络客户很多用MSN与客户在网络上谈,这样客户就知道我的MSN邮箱,离职后,有少数知道我MSN的客户还会继续和我联系2关于禁业限制: 要求我们业务员在3年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 ,我们都有签技术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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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泼的鞋子

眼睛大的紫菜

2026-03-31 22:27:36

技术保密协议的效力可以探讨,要看具体内容,可咨询当地律师。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阔达的荔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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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27:36

    技术保密协议的效力可以探讨,要看具体内容,可咨询当地律师。

  • 从容的小懒猪
    回复
    2026-03-31 22:27:36

    首先,在本案中你违反了你与原单位所签订的技术保密合同(如果该合同内容有效的话。)因此你应当承担民事违约责任。即赔偿原单位的损失。至于原单位所称的要求你承担刑事责任等事情,我认为在你的行为没有给对方公司造成巨大侵害前你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应当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年轻的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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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27:36

    您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但是否需承担刑事责任则需视您的行为是否给原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建议您低调些和原公司协商解决此次事件。

  • 任性的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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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27:36

    照你所述情况初步判断,已涉嫌违反有关规定,侵犯了原用人单位的权益。

  • 傻傻的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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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27:36

    涉嫌侵犯原单位的合法权益,建议与律师进行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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