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与有关工伤赔偿的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3-30 06:21:26 阅读:1009
我今年一月份,骑自行车上班被一轿车撞伤,造成大腿骨折,花去医药费2万多元。被交警认定次责,我有异议而被告知不能调解。现就起诉一些问题请问律师:我负次责法院能判我得到全部赔偿吗?还有我不起诉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车主以前已由交警转交给我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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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鱼小蜜蜂

老迟到的面包

2026-03-30 06:21:26

你公司领导的说法是不对的: 参考: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最新回答共有7条回答

  • 坦率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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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6:21:26

    你公司领导的说法是不对的:参考: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迷路的荔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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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6:21:26

    1\你可以起诉肇事者要求人身侵权2\你可以进行工伤认定,按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待遇: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细腻的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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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6:21:26

    你能否得到全部赔偿,要根据对方当时是否采取了应急措施,你得到全部赔偿得可能 性是比较大的。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高兴的仙人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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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6:21:26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 沉静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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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6:21:26

    基本上不能得到全赔偿,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甜美的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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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6:21:26

    感谢律师为我提供参考建议! 我最近向厂里提出工伤认定,可厂领导说如果我不先起诉车主,他们就不同意给我认定。 请问律师:这工伤认定一定要先起诉才能得到认定吗,我不知怎么办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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