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房屋延期快一年了还没交房,违约金未注明是每日还是每年?

司法 时间:2026-03-30 05:28:57 阅读:6614
我于2004年12月份购买商品房一套,规定2005年12月31口份交房,但到现在2006年8月开发商还未交房,现在我想退房,但合同书上只规定了违约金为1%,没有规定是每日还是每月也未规定是每年,但开发商主张是每年1%,而且现在商品房价格较2004年12月份已经涨了60%,我想主张自己的权力,要求开发商按违约金每日1%补偿,并要求开发商补偿合同不能履行所造成的可期待利益损失,是否可以,请大律师帮我分析一下,是否按开发商所说每年1%还是按每日1%的违约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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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的羽毛

伶俐的水蜜桃

2026-03-30 05:28:57

格式合同应作出对开发商不利的解释,但是如按1%每日计算,违约金过高法院也不会支持。你要求退房解除合同赔偿损失是可以的,担损失的具体计算有可能要经过评估等。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纯真的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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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5:28:57

    格式合同应作出对开发商不利的解释,但是如按1%每日计算,违约金过高法院也不会支持。你要求退房解除合同赔偿损失是可以的,担损失的具体计算有可能要经过评估等。

  • 忧虑的啤酒
    回复
    2026-03-30 05:28:57

    约定不明可以按照合理数额确定,假如诉讼那么具体要看法院认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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