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所用的公司名称没有注册是否是合法的合同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22:52 阅读:5983
律师您好, 我在一家国外的小公司工作,招聘的时候用的公司名称是A,签订劳动合同时候用的公司名称是B,4个月以后,公司A执照过期了,但是公司仍然用这个名字去缴税,并没有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注意。继续使用了半年。而劳动合同是外方老板的签字,没有公章,公司名字用的是公司B,而公司B直到把月份才注册下来,在这之前一年多公司B并不是一个有效的法律实体,请问: 这样的劳动合同有效么?公司这样操作有什么不妥之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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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的嚓茶

魔幻的冬天

2026-03-31 20:22:52

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之前已经取得登记,是有效的。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酷炫的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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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22:52

    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之前已经取得登记,是有效的。

  • 忧伤的发箍
    回复
    2026-03-31 20:22:52

    应当以实际劳动关系为准。

  • 心灵美的小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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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22:52

    多谢罗律师。那么在此之前公司是否涉嫌非法用工?公司A执照已经过期却依然用它的名义来纳税和运行,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否违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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