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与电动车相撞,摩托车该如何赔付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3:40 阅读:6412
我8月6日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沿一条约2米宽的小路由南向北行驶,期间被一辆从弄堂里穿出的由西向东行驶的由电动车车撞倒。当时电动车前面踏板上还站着一个2岁小孩,小孩没有受伤,对方因保护小孩而被电动车把剧烈撞击导致肾包膜出血,住院一周。交警部门认定,电动车负主要责任,但是交警协调说:我是机动车,对方是非机动车,所以对方的医疗及相关费用如果不超过8000的话,要由我全额赔付;超出8000的部分,再按照责任认定的百分比分摊。 我是想来想去都想不明白,这是什么道理,既然我都没有责任,为什么要出那么多的费用?那如果对方用不了那么多的钱,他不是就一分钱都不用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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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减肥的日记本

闪闪的外套

2026-03-29 23:23:40

非机动车对事故的发生有责任的,应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大胆的日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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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3:40

    非机动车对事故的发生有责任的,应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 美好的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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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3:40

    不,8000是强制保险医疗费的封顶,所以警察说法是对的。如果你买了交强险,由保险公司出。如果没有,则是由你出。如果你是无责,交强险医疗费的封顶是1600。这就是机动车方的义务。

  • 可爱的星星
    回复
    2026-03-29 23:23:40

    强制保险也是4万 没听说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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