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朋友帮忙解惑

司法 时间:2026-03-30 00:51:13 阅读:1711
我在出差途中,被”飞车党抢去了电脑包.现在公司让我个人赔偿30%,而我认为这属于意外事故,应该算做工伤,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请问在法律上有什么依据没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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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慢的身影

酷炫的曲奇

2026-03-30 00:51:13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你因工出差,并因出差受到伤害,显然属于由于工作原因而导致的伤害。如果你因抢劫而受伤,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 你是受害者,单位无权将损害后果转嫁到你的头上。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儒雅的雪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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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1:13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你因工出差,并因出差受到伤害,显然属于由于工作原因而导致的伤害。如果你因抢劫而受伤,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你是受害者,单位无权将损害后果转嫁到你的头上。

  • 超帅的烤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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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1:13

    你说的情况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司的处理有公司的道理。主要是保管人的义务。。。。。。。

  • 轻松的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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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1:13

    那另外比方说,工厂的保安的职责就是保护工厂的财产安全。如果发生盗窃或者抢劫,那这些保安是不是应该先赔偿工厂的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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