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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时间:2026-03-30 02:41:33 阅读:8694
网站的各位朋友,律师,大家好! 我是2003年9月15日来深圳某公司上班的,当时没有毕业可公司给我们转正时间拖之15个月。每月的10号就是我们发放工资的时候,这个月有所不同的是。五一按国家规定放假三天,在加上双休日,共七天。可我加了五天班,公司给予我200元的五一补助。去年是80远一天,而现在也就是说每天40元,我的底薪为1160元。而且这算放假期间没有生活等其他补助,也就是说1-5才有生活补助。还有就是由于工作性子不同,我长期在50度左右的高温下作业,基本上没有双休。以前没有高温补助,现在每月有50元的补助。在双休日加班也没有任何补助。公司以每月的一点浮动给予不定的补助 我觉得这样是不合理的我要求双休不在加班,可我的上级直接就叫我去办理辞职手续。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偿。

最佳回答

壮观的墨镜

贪玩的白开水

2026-03-30 02:41:33

可以举报到劳动监察,请求他们协助,要求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等待的小蝴蝶
    回复
    2026-03-30 02:41:33

    可以举报到劳动监察,请求他们协助,要求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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