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比合同期长该怎么办

司法 时间:2026-03-30 11:37:53 阅读:9005
我2000年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期限是6年现已到期。同时又签了份服务协议,上面写服务期限为7年且每不满1年需交5000元违约金。现在我已提出辞职,单位要我交5000元违约金。单位这样做对么?如不对,我该怎么办?谢谢!

最佳回答

儒雅的外套

凶狠的发带

2026-03-30 11:37:53

1、几个省市都对违约金和服务期的约定规定了限制条件,首先,需要确定违约金的约定是否合法? 2、如果违约金和服务期的约定合法的话,单位的做法是对的。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粗暴的吐司
    回复
    2026-03-30 11:37:53

    1、几个省市都对违约金和服务期的约定规定了限制条件,首先,需要确定违约金的约定是否合法?2、如果违约金和服务期的约定合法的话,单位的做法是对的。

  • 背后的水壶
    回复
    2026-03-30 11:37:53

    谢谢指点,我是在安徽邮政局工作,也没有参加什么重大的培训或出国,这样做的约定合法么?

  • 机智的画笔
    回复
    2026-03-30 11:37:53

    刚看了《劳动合同法(草案)》立法趋势解读,服务期门槛大提升 《劳动法》中对服务期没有做明确的规定,主要是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立法中有所规定,各种规定不尽统一。草案针对此作出了明确、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培训费用,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方可作服务期的约定,即时间在6个月以上;全脱产学习;其内容是专业技术培训。同时,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现在只是草案,对以前发生的该如何处理呢?

  • 任性的茉莉
    回复
    2026-03-30 11:37:53

    草案尚未通过,当然不能适用。请参照《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相关规定或咨询当地律师。

上一篇 我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吗

下一篇 请问该发明是属于个人发明的还是职务发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