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租房的继承权
我丈夫和我祖母户口所在地的承租房在2000年拆迁后,祖母去世后,由我和丈夫出资将拆迁后居住权房购买为产权房。祖母有我父亲和姑妈子女两人,姑母不是同住人,户口也不在此地。我户口是按照老人身边无子女签到上海,姑妈当年在回沪同意书上了签字同意的。现在我姑妈要求分得该产权房的1/4产权,或1/4居住权。请问她对该房产是否有主张,我愿意给予一定现金补偿,按照当时拆迁所分配面积居住权市值的1/4折算现金,是否合理?他们要求按照2006年的价值折算是否合理?
请帮助.
热门文章
- 康达学院专转本五年制
- 高考一个考场分ab卷吗
- not only but also用法
- 某物体做自由落体运动,从释放开始计时,则物体在前2s内的平均速度为______m/s,物体下落2m时的速度大小为______m/s.
- 三角函数公式大全表格
- 地理中考必背知识点2022
- 2013-2014学年小学六年级科学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 人教版2014-2015学年小学五年级英语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测试卷及答案
- 【Linux驱动开发】设备树详解(二)设备树语法详解
- 别跟客户扯细节
- 在别的城市买房子能落户吗
- 卖房前要把装修贷还完吗
- 高中政治教学提高教学效果的方法探究
- “互联网+”背景下的初中英语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策略研究
- 2022年终止合同范本
- 租房合同范本范文
- 如何挑选土豆
- 如何挑选土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