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要求退回社保金吗

司法 时间:2026-03-30 03:13:55 阅读:2221
我于2005年2月应聘于南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做业务,因为做销售的不固定,所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三个月后于5月开始转正,直至今年1月辞职离开公司,这中间8个月公司没有向劳动保障部门交纳过任何员工的社保费,包括原来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也没交过。经过内部了解原来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上个月已经领到这笔社保费,可是我们原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不给,请问公司这么做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得回这笔社保金。请律师帮忙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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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情的期待

愉快的面包

2026-03-30 03:13:55

不合理,可以要求其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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