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司法 时间:2026-10-24 18:14:43 阅读:4326
公司与我的劳动合同在06年4月3日到期,公司发邮件要求填写《续签劳动合同申请》。4月17日,要求在续签劳动合同乙方签字,合同期限06年4月6日到08年4月5日。签字返回后劳动合同由公司统一盖章。4月27日,需盖章的劳动合同仍未返还。 我和公司的劳动关系是否继续存在?是以续签劳动合同的形式存在么?我在4月20日向公司递交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这个申请是否有效力?

最佳回答

孝顺的老师

诚心的小懒猪

2026-10-24 18:14:43

在没收到单位盖章续签的劳动合同之前,不能确认劳动关系存在,你可以自由找工作。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可爱的蜻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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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8:14:43

    在没收到单位盖章续签的劳动合同之前,不能确认劳动关系存在,你可以自由找工作。

  • 魁梧的饼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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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8:14:43

    你可以随时离开公司,并要求结算工作期间工资。

  • 结实的棒球
    回复
    2026-10-24 18:14:43

    可是我还在工作呀~~!难道已经属于非法劳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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