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司要求产假期上班并减薪我可得到哪些赔偿?

司法 时间:2026-04-01 09:25:42 阅读:3362
事实: 1、2004年2月加入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并未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工资900元,每个月8号发工资,有工资卡。 2、每周工作六天,早8:30上班,晚5:30下班,元旦总共休1天,五一、十一总共休3天,未支付加班工资。 3、2006年2月10日剖腹生产,公司以公事为由要求2006年3月20日上班,我因担心工作丢失上班。公司未足额地放产假工资,2月份发500元,3月份发700元,3月份工资至今未发放。 4、2006年4月14日公司以效益不好提出减薪1/3,或兼职其它部门工作,说是全体减薪,但并未出示相关决议文件。 问题: 1、我可否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得到哪些赔偿?2、产假和哺乳期工资如何计算?产假内提前上班是否算加班?3、我需要收集哪些证据通过何种最佳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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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上的背包

欣慰的芹菜

2026-04-01 09:25:42

大家帮忙呀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难过的黄蜂
    回复
    2026-04-01 09:25:42

    大家帮忙呀

  • 美丽的糖豆
    回复
    2026-04-01 09:25:42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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