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是抽逃注册资本罪还是虚假注册罪,其构成金额是多少

司法 时间:2026-03-30 10:23:31 阅读:9281
2000年12月1日我与股东宁X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我向宁X借了6万,宁X自投24万共计30万元,公司成立后不久将30万抽走,后来一年内又拿回公司7万元,一年后宁将股份转让给我,我以公司向朋友借款了7万元支付给宁X,2003年公司因没有年检被检消,现朋友要求公司归还7万元和利息。请问这种情况宁X是否构成了抽逃注册资本罪或虚假注册罪,我如查追究宁X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请律师给予指教?

最佳回答

糟糕的冬瓜

失眠的滑板

2026-03-30 10:23:31

你要证明对方有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且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可能在追诉时效上也已经过了。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傲娇的芒果
    回复
    2026-03-30 10:23:31

    你要证明对方有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且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可能在追诉时效上也已经过了。

  • 正直的滑板
    回复
    2026-03-30 10:23:31

    公司的注册资金(工商局登记的)是多少你够没说清楚,怎么分析啊。

  • 冷酷的八宝粥
    回复
    2026-03-30 10:23:31

    是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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