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方面的咨询,请专家帮忙!

司法 时间:2026-04-01 01:53:31 阅读:2430
本人与大连某企业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当对方有两条违约: 一、不按时发放工资(由合同约定的18日推倒月末) 二、公司每天强行加班一小时,或者更长,不付加班费 三、本人的五险由于很多原因一直没有缴纳,现在转到个人帐户缴纳,公司同意承担,但是一直以没有钱为由,未交 本人有意终止合同,是否还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然后一个月后方能离职?我提出辞职几天内离岗,会不会违反劳动法,并被收取违约金! 以上请专家帮忙,不胜感激!

最佳回答

怡然的黑裤

无情的小懒猪

2026-04-01 01:53:31

谢谢lawfly的指教,我是不是不用提前一个月提出?因为我已经选好别的单位,急着跳槽,仲裁的过程是不是很繁琐,时间很长?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沉静的煎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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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1:53:31

    谢谢lawfly的指教,我是不是不用提前一个月提出?因为我已经选好别的单位,急着跳槽,仲裁的过程是不是很繁琐,时间很长?

  • 洁净的世界
    回复
    2026-04-01 01:53:31

    如果是上述情况,特别是第三点,你可以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交养老保险。

  • 迅速的小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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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1:53:31

    还有我该保留什么证据?我12月加入公司,第二年7月份才签合同,签合同前的保险,公司是否也该承担?请专家指教!

  • 诚心的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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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1:53:31

    签合同前的保险,公司同样要承担。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你可随时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 无奈的抽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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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1:53:31

    谢谢,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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