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专家

司法 时间:2026-04-01 05:37:27 阅读:3282
我是一名叉车工(属特种作业),最近有三辆叉车早已报废,公司一直让我在使用,我提出过是违反操作规程的,可公司让我再坚持使用,请问我能否以此作为依据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赔偿每干满一年补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谢谢!

最佳回答

悦耳的高山

乐观的手套

2026-04-01 05:37:27

你可以举报到安全局, 用人单位就会想办法让你走掉了。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迅速的牛排
    回复
    2026-04-01 05:37:27

    你可以举报到安全局, 用人单位就会想办法让你走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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