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路托运丢失货物按斤赔!

司法 时间:2026-05-29 05:48:17 阅读:5760
我朋友于06年1月3.4日左右从内蒙乌海铁路托运物品到北京,物品是液晶、显示器、主机箱、键盘、鼠标、彩色打印机各一台,还有2个音箱,均未保价,取货时发现液晶显示器丢失,和托运部门协调的结果是按每公斤15元赔付。我认为非常不合理,想付诸法律按实际损失赔偿,请问是否有胜算!

最佳回答

坚强的未来

满意的蜻蜓

2026-05-29 05:48:17

好的,我会努力的,谢谢支持!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整齐的跳跳糖
    回复
    2026-05-29 05:48:17

    好的,我会努力的,谢谢支持!

  • 无限的向日葵
    回复
    2026-05-29 05:48:17

    可以争取

上一篇 『江西南昌』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得到补偿吗

下一篇 [原创]我要怎么做,才能不再受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