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克扣我的血汗钱,合法吗

司法 时间:2026-03-31 22:14:42 阅读:304
[size=2][size=4]2006年1月3日以前我在慈城的新城纺织厂上班,厂里实行计件工资制。12月4日我递交了辞职报告。(公司内部规定辞职须提前一月递交辞职报告)。12月31日早晨我因生病,给车间主任发短信请假休息,请假两天。2006年1月2日早晨我按时去上班,上午我把剩余的活做完了,到了中饭时间,其他同事都领到了饭票唯独没有给我饭票,所以下午我就没有去上班,1月3日上午我去递交工具辞职,厂长居然说车间主任没有收到我的请假短信,算我连续私自旷工超过72小时,要扣我500块钱的工资(公司领导规定连续私自旷工超过72小时要扣500块工资),后来经过和他协商扣200块,但是今天工资单下来了仍然要扣我500块,请问他这样克扣工资合法吗?我应该怎么去讨回公道啊??整个12月份我只休息了一天,每天早晨7点30分上班,经常要加班到晚上9点30分才下班,完全没有加班费,扣完钱后我也就只剩了500多一点的工资,我真的觉得不公平啊,急切等待您的回复,谢谢您!!![/size][/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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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顺的路灯

有魅力的糖豆

2026-03-31 22:14:42

关于请假问题,可打印的电话清单,证明你曾经给车间主任发过短信,再提供医院的病历及休假证明。 另外,由于公司存在克扣加班费的问题,这本身已属违法行为,你是随时有权通知公司解除合同的,而不需提前一个月。因此,就算你从12月31日开始没有上班,最多也只能认定这时合同正式解除,公司应支付工资至12月4日。而不应该扣你500元的工资。 你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支付工资及补付加班费,另加克扣金额25%的经济补偿金,以及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工资),同时还要求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唠叨的跳跳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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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14:42

    关于请假问题,可打印的电话清单,证明你曾经给车间主任发过短信,再提供医院的病历及休假证明。另外,由于公司存在克扣加班费的问题,这本身已属违法行为,你是随时有权通知公司解除合同的,而不需提前一个月。因此,就算你从12月31日开始没有上班,最多也只能认定这时合同正式解除,公司应支付工资至12月4日。而不应该扣你500元的工资。你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支付工资及补付加班费,另加克扣金额25%的经济补偿金,以及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工资),同时还要求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 优雅的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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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2: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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