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的劳动是劳动劳务关系呢

司法 时间:2026-04-01 05:36:50 阅读:7817
甲是项目经理,将该项目分拆发包私人丙,由甲的委托人乙讲价,(约定甲提供材料、工具等),丙随叫丁干分拆项目。丁仅从丙那里得到微薄的劳动报酬。其中该项目是建筑项目,分拆项目与原项目仍在同一地点,按一般作息时间施工。 1,丁与丙是劳动关系,与甲或与甲的项目法人是劳务关系,对吗? 2,按照发包特点,此发包为劳动(薪水)发包,可以认定甲(乙)有义务为丙(丁)提供劳动保障,丙(丁)与甲(乙)是集体劳动关系,可以认定丙与甲具有劳动关系。对吗? 请问哪个更合适? 这也正是目前我国现有农民工处于法律边沿得不到法律有效保护,承包方肆意践踏劳动法和人权,疯狂追逐利益的逃避责任的发包方法。希望律师同志能提供判定劳动关系的思路?

最佳回答

干净的热狗

平淡的小鸭子

2026-04-01 05:36:50

一个劳动者的头上就有这样普遍的夺命“三铰链“,这是农民工的普遍遭受的现象,怎样才能争取最大的保护呢?尤其受伤时?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野性的跳跳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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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5:36:50

    一个劳动者的头上就有这样普遍的夺命“三铰链“,这是农民工的普遍遭受的现象,怎样才能争取最大的保护呢?尤其受伤时?

  • 高挑的啤酒
    回复
    2026-04-01 05:36:50

    丁与与甲或与甲的项目法人也是劳动关系,早已经有相关规定;丙与甲系合同关系非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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