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先告状,我该怎么应对这样的台湾丈夫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7:49 阅读:1031
我是2002年2月和丈夫结婚的,他是台北人,来大陆旅行的时候认识的我,当时结婚证是在大陆的邵阳市民政局正式登记办理的,并且经过海基会认证了我们的婚姻关系事实有效,随后我就辞职去了台北。 因他在台湾无住房,故我们在台北只能和他父母同住,天长日久我和他父母不可避免的有了一些矛盾,而他又是长子长孙,2003年4月我的证件到期离开台湾后,他家就要求他和我离婚。 2003年4月到7月他被派驻大陆广东佛山公司,我和他一起离开台湾去佛山并在公司宿舍居住,工作结束后他回台湾,我回大陆我父母家。2004年1月春节他到我父母家和我们一起过春节,随后回台,2月他又被派驻广东东莞,我即赴东莞,和他在他公司的台干宿舍一起住了数日,至此,我们的感情还可说是不错的。 谁知道2004年3月他大陆工作结束回台后,忽然就和我中断了联系,经我苦寻,才在8月再次电话联系上他,原来他父母一直给他压力要他和我离婚,他父亲5月因心脏病去世,走的时候也要求他一定要和我离婚,事已至此,我也灰心了,而我们一直因为我离婚后赡养费的问题迟迟未能达成协议。 前几天,也就是2005年12月27号,我收到一封以他名义发出的“臺北光武郵局(民囯)94年12月19日存證信函第883號來件”,内容是说我“自2003年5月后就拒绝赴台探亲,致使两年都无法见面并履行夫妻同居义务”,要求我“函到后与本人联系并赴台履行夫妻同居义务”,我知道这是他想以“分居两年”为借口在台湾法院起诉离婚,以达到判决离婚且不用给付我赡养费的目的! 事实上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2004年10月(他去老家山东探亲,来过我家找我,住的是当地酒店,应有住宿记录),到现在并无两年,并且我去台湾必须要他在台帮我办理入台证件,他却以我去台湾不能提供住所为由,不让我再去台湾,而且我的入台证件到期后他就再也没为我办过,根本不是他来函中说的“多次恳求妻子赴台,均遭拒绝”,所以他的这个来函并非事实陈诉。 请问,我现在需要做的是什么?我本想立即回复反驳,但大陆又不象台湾,有“邮局存证信函”,何况就算我回复过去,那边收到后将来也不会把这对他们不利的证据提请给法官,这样看来,我有无回复这封“存证信函”的必要呢?如要回复,该如何回寄呢? 他坚持要离婚,而我根本没任何过失,结婚后我听他的辞职去了台湾,在台湾因为身份问题也不能工作,而他从2003年4月后就不再给我任何生活费用,我完全靠自己之前的一点积蓄生活,因为不知道我们将来会在哪里生活,我也无法在大陆找到固定的工作,只能时而做些兼职,收入有限。 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能否要求他支付以往的生活费用和离婚后的赡养费呢?他如果在台湾法院单方面提请诉讼离婚,比如以感情破裂且分居两年为理由,台湾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恳请各位律师大人百忙之中能抽空答复我,我在线等待,非常感谢!

最佳回答

鳗鱼手套

勤恳的小懒猪

2026-03-29 23:27:49

谢谢傅律师的回复,^_^ 他是74年的,2001年底他来大陆旅行和我认识,我也知道他没钱,但我认为我们都还年轻,可以奋斗创业,我们确实是因感情走到一起的,不象多数人那样有很大的功利性。之前我们的感情真的很好,他还为我从父母家搬出去住,只是后来他父亲去世(心脏病,说是那次他搬出去给气的,可是搬家是2003年2月,去世是2004年5月,我怎么也想不通会有关系),对他刺激太大,他家又给他很大压力,加上我们长时间没在一起,就。。。 事实上我们现在这样也是因为我们结婚前了解太少吧,先不论他的台湾居民身份的背景,象我们这样仓促结婚的在大陆也很多也很容易出问题,现在因他身份以致我们的问题更为麻烦。 还是想请有经验的律师大大们,可以帮我解答回复我3楼提的问题,不甚感激!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标致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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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49

    谢谢傅律师的回复,^_^他是74年的,2001年底他来大陆旅行和我认识,我也知道他没钱,但我认为我们都还年轻,可以奋斗创业,我们确实是因感情走到一起的,不象多数人那样有很大的功利性。之前我们的感情真的很好,他还为我从父母家搬出去住,只是后来他父亲去世(心脏病,说是那次他搬出去给气的,可是搬家是2003年2月,去世是2004年5月,我怎么也想不通会有关系),对他刺激太大,他家又给他很大压力,加上我们长时间没在一起,就。。。事实上我们现在这样也是因为我们结婚前了解太少吧,先不论他的台湾居民身份的背景,象我们这样仓促结婚的在大陆也很多也很容易出问题,现在因他身份以致我们的问题更为麻烦。还是想请有经验的律师大大们,可以帮我解答回复我3楼提的问题,不甚感激!

  • 害怕的大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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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49

    我是厦门律师,认为你的景况堪忧,并不想在法律上多说什么,只是因在厦门台湾人特多,所以想在此提醒大家,台湾男子给人的印象多数是好色之徒,也并不富裕,根本难靠得住的,这里人人皆知的,我接手过的大陆女子和台湾人离婚案件很多很多,深为这状况惋惜!警惕啊~~

  • 感性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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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49

    不了解台湾的法律。不过,根据大陆的婚姻法,如果离婚时,女方经济困难,男方应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不是赡养费的概念;以往的生活费也是不能要求的。

  • 殷勤的小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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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7:49

    谢谢萧律师的回复, ^_^现在的问题是,我收到一封“邮局存证信函”,信中称他多次要求我赴台探亲却遭我拒绝,现要求我收函后与他联系并赴台,事实上是他根本没为我办理入台证,我去不了台湾。我现在该怎么办,是不理会还是要回复呢?如要回复,需要公证吗?另我想问的是他如果在台湾法院单方面提请诉讼离婚,比如以感情破裂且分居两年为理由,台湾法院会判决离婚吗?他的目的就是想重新取得单身身份,因为台湾居民的身份证上如已婚是有配偶一栏的,他能在台湾单方面解除我们的婚姻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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