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样的法官我该怎么办

司法 时间:2026-08-23 13:06:05 阅读:9604
外地一工厂92年至93年间欠我十万多元货款,94年初该厂改制卖给了个人,该厂由国有企业变成了股份制企业,并由新企业承担过去的全部债权债务。我多次找该企业要帐均被推脱,现去起诉该企业。但法院立案部门受理后,民事庭的庭长却说原来的该厂是破产自救企业,不应立案。让我们退回立案所交费用。我想咨询各位老师:对此我该怎么办?

最佳回答

无奈的歌曲

正直的荷花

2026-08-23 13:06:05

当初改制时你和原企业及改制后企业怎样约定你的债权作何处置?企业是破产还是改制?将相关材料背景介绍给律师。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大意的发带
    回复
    2026-08-23 13:06:05

    当初改制时你和原企业及改制后企业怎样约定你的债权作何处置?企业是破产还是改制?将相关材料背景介绍给律师。

  • 忧虑的大白
    回复
    2026-08-23 13:06:05

    同意楼上各位律师意见,应该不会发生这种情况吧?!

  • 轻松的雪糕
    回复
    2026-08-23 13:06:05

    应当搞清原企业到底是不是破产。

  • 俊秀的世界
    回复
    2026-08-23 13:06:05

    你现在应该委托律师调查相关工商资料等文件,不要随便撤诉。

上一篇 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要回我的钱

下一篇 就一个交通事故咨询(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