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要回我的房子?

司法 时间:2026-03-30 10:16:05 阅读:3985
律师:本人与我先生结婚三年,在结婚前我名下有一套房子,出让后折合人民币20万元。 结婚后,我和先生共同买了一套商品房,一次性付款,总价在29万元左右。我将我卖房的20万元全部投入,我先生付了约10万元。房产名称为“我先生、我”,是联名房产。 由于婚后感情破裂,导致目前正在协议离婚,但我们双方都希望拿到这套房产。 请问我可否要求我先生搬出该房,我应该如何取得该房的产权呢? 万分感谢!

最佳回答

朴素的乐曲

贤惠的魔镜

2026-03-30 10:16:05

双方协商不成,此房原价是¥29万,经过几年后,居住条件成熟,升值了。 我若补偿他款,应该以何标准折算?是以原价折算,还是按目前房屋定价?

最新回答共有8条回答

  • 热心的短靴
    回复
    2026-03-30 10:16:05

    双方协商不成,此房原价是¥29万,经过几年后,居住条件成熟,升值了。我若补偿他款,应该以何标准折算?是以原价折算,还是按目前房屋定价?

  • 坦率的口红
    回复
    2026-03-30 10:16:05

    20万元属于你个人财产,此外均属共有上海魏增明律师021-64469850 29878285 13918436679

  • 隐形的铃铛
    回复
    2026-03-30 10:16:05

    如果你对象承认搞个电话录音固定好证据后你再主张应多分。该房是你婚前财产的延续。只是形态上的变化,本质上仍是你的婚前财产。

  • 贪玩的抽屉
    回复
    2026-03-30 10:16:05

    关于房产的分割,我国婚姻法有相关规定,双方若协调不成,你可以要求离婚,你拥有房产,给对方补偿。

  • 粗暴的墨镜
    回复
    2026-03-30 10:16:05

    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份额,应按共同共有处理。

  • 勤奋的小伙
    回复
    2026-03-30 10:16:05

    共同共有处理

  • 会撒娇的长颈鹿
    回复
    2026-03-30 10:16:05

    赞成6楼的观点。

上一篇 与**保险公司的12万赔偿金之纠纷

下一篇 在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通知岗位调整,并且如果不上岗按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