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关系破裂,怎么办?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5:32 阅读:5922
婚前(2002年初)阿姨答应给我买房(出资:我个人出按揭10万,父母出首付10万,阿姨出公积金7万).但产证上有我,阿姨及姨夫三人名字. 婚后(结婚日期2004.12.16)我提出更改产证上名字为我一人,但阿姨以种种理由不同意,更以生活琐事为借口挑唆我与父母的关系.现在我与父母关系已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请问一下: 1) 若父母以治病为名留下债务给阿姨,当父母百年后我有义务偿还吗?父母只有我一个子女. 2) 如果父母在世时有这种征兆,我该如何办?可否通过断绝母子关系来避免此类情况.

最佳回答

含蓄的小丸子

潇洒的魔镜

2026-03-29 23:25:32

我不知道你你所说的阿姨与你们家是什么关系,但有一点如果你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就应当替父母偿还债务,反之,你放弃继承权,也就没有义务偿还债务了。同时,可以明确告诉你,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断绝的。而且,断绝关系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任何问题最终都会有一个解决的途径,包括通过法律手段。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舒适的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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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5:32

    我不知道你你所说的阿姨与你们家是什么关系,但有一点如果你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就应当替父母偿还债务,反之,你放弃继承权,也就没有义务偿还债务了。同时,可以明确告诉你,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断绝的。而且,断绝关系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任何问题最终都会有一个解决的途径,包括通过法律手段。

  • 仁爱的楼房
    回复
    2026-03-29 23:25:32

    你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有偿还义务。不可以断绝父母子女关系。

  • 着急的白猫
    回复
    2026-03-29 23:25:32

    赞同楼上意见,楼主可能有些事情未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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