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办事处法人主体缺乏为由,劳动仲载不予受理怎么办

司法 时间:2026-08-23 13:09:38 阅读:1696
我原在一日资在上海的办事处(代表处)上班,遇劳务问题想通过仲载解决,却被告知不能受理。 理由是 代表处不是独立法人,不能作为被诉对象。 请问专家,这理由是否充分?依据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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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动的绿茶

2026-08-23 13:09:38

1、如果直接与代表处签订合同,代表处也办理了登记,可以起诉代表处,仲裁不受理可以诉讼; 2、如果与服务机构签订,需要看具体约定。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听话的冬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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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3:09:38

    1、如果直接与代表处签订合同,代表处也办理了登记,可以起诉代表处,仲裁不受理可以诉讼;2、如果与服务机构签订,需要看具体约定。

  • 彪壮的棉花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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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3:09:38

    办事处(代表处)现在也进行工商登记, 可以作为用工主体。 但是一般他们是通过外企服务机构进行劳务招聘制度。

  • 精明的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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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3:09:38

    谢马律师回复。本来以为仲裁能受理,可以省点时间和精力,可现在变成要打国际官司,我们一般工薪阶层,一没钱二没时间,打不起马拉松式的官司呀。只有自已认亏了。吃一堑长一智,下回不去这种代表处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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