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办事处法人主体缺乏为由,劳动仲载不予受理怎么办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32:00 阅读:1462
我原在一日资在上海的办事处(代表处)上班,遇劳务问题想通过仲载解决,却被告知不能受理。 理由是 代表处不是独立法人,不能作为被诉对象。 请问专家,这理由是否充分?依据何在?

最佳回答

酷炫的小蚂蚁

鳗鱼冬日

2026-03-31 20:32:00

1、如果直接与代表处签订合同,代表处也办理了登记,可以起诉代表处,仲裁不受理可以诉讼; 2、如果与服务机构签订,需要看具体约定。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怕黑的小蝴蝶
    回复
    2026-03-31 20:32:00

    1、如果直接与代表处签订合同,代表处也办理了登记,可以起诉代表处,仲裁不受理可以诉讼;2、如果与服务机构签订,需要看具体约定。

  • 炙热的酒窝
    回复
    2026-03-31 20:32:00

    办事处(代表处)现在也进行工商登记, 可以作为用工主体。 但是一般他们是通过外企服务机构进行劳务招聘制度。

  • 幸福的哈密瓜
    回复
    2026-03-31 20:32:00

    谢马律师回复。本来以为仲裁能受理,可以省点时间和精力,可现在变成要打国际官司,我们一般工薪阶层,一没钱二没时间,打不起马拉松式的官司呀。只有自已认亏了。吃一堑长一智,下回不去这种代表处就行了。

上一篇 [转帖]公司这样定这样的制度合理吗

下一篇 我想问因工左大腿膝上截肢应定几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