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婚前协议(急)

司法 时间:2026-03-30 04:27:34 阅读:5215
律师先生:你好,请麻烦你看下以下条约,暂且在这把新郎与新娘用甲先生和乙女士代替。这样写对乙方有利吗?是否妥当?是否有法律效应?主要担心甲方的前妻和甲方与前妻所生的女儿问题会引起现在婚姻的红灯。比如财产问题,以后甲方给女儿的经济问题。(口头上说过分给他与前妻的女儿经济方面与乙方所生的孩子一样)。想在结婚后避免这类问题的争吵应当在条约中写有关哪方面的文字,不知道是否遇到过类似案件。给个参考意见。第四条中的30%这个数值对乙方自身生活利益来讲是否妥当? 婚 前 协 议 在美国的甲先生(前妻及与前妻的女儿现在在国内。18岁后女儿去美国生活)和在中国的乙女士经相识、相爱,并准备结婚。现双方愿于婚前签署该协议,以进一步保证婚姻的稳定性。 (1)甲先生愿意一心一意爱乙女士,关心照顾乙女士,与乙女士白头到老,共同度过幸福、卓有成效和有意义的一生。万一甲先生因遇其他女人而导致离婚,全部财产将归乙女士。 (2)乙女士愿意一心一意爱甲先生,关心照顾甲先生,与甲先生白头到老,共同度过幸福、卓有成效和有意义的一生。万一乙女士因遇其他男人而导致离婚,全部财产将归甲先生。 (3)除上述第三者引起的离婚外,双方如有其它分歧(如因生活习惯、性格、兴趣、 爱好等差异),双方将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而不寻求离婚方式解决。如哪一方违背这些原则,不通过协商方式解决这些分歧而提出离婚,则等于提出方有外遇而按上述(1)或(2)执行。 (4)为了对得起乙女士,为了对得起以后与乙女士共同生的子女,为了未来家庭的稳定,甲先生在此保证不与前妻有任何感情方面的来往,绝不复婚。对前婚所生的女儿,甲先生将对她与对待未来与乙女士生的子女一样对待,一视同仁,决不偏袒某一方。如甲先生违背这些原则引起争吵而导致闹离婚,等于甲先生自动提出离婚并给乙女士按甲先生的财产比例30%一次性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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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齐的未来

危机的大叔

2026-03-30 04:27:34

这种主要约束感情的协议没什么实际用处,指挥导致双方都不起诉离婚,一个无爱的婚姻又何必去结呢。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玩命的方盒
    回复
    2026-03-30 04:27:34

    这种主要约束感情的协议没什么实际用处,指挥导致双方都不起诉离婚,一个无爱的婚姻又何必去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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