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介定一下哪些属于共同财产,哪些属于我老公的个人财产

司法 时间:2026-04-01 01:57:28 阅读:7699
1、我与我老公在2003年12月登记结婚,2004年10月买房子,花了23万元,他父母拿出15万元(他父母都是农民,没有固定收入,这笔钱是房子拆迁款)。房产证是我老公的名字。他父母与我们共同居住。2005年10月我老公因病去世。他看病共花支医疗费32万多,报销药费加社会捐款也有32万多。他生病前我们帐户上有2,1万元,生病期间两人工资有5.3万元。我老公去世后我们帐户上还多余5.2万元。我个人认为多余下来的钱其实就是我与老公的工资收入。按法律规定我应该分到3.46万元。抚恤金8510元,我查了一下,抚恤金是发放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那么这8510元应该归我所有。我这么理解对吗? 2、我老公生病期间他单位给他申请了房改补贴,表格是在他生病期间填写的,钱是他去世后才拿到的。还有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钱也是在他去世以后拿出来的。住房公积金是他每月工资里扣的,我认为这部分属于他生前的工资收入,应该算做我们的共同财产。现在的问题是房改补贴与住房公积金属于我与老公的共同财产还是他个人的遗产? 3、房子该如何分割?我是否可以拿到三分之二的产权?盼答复,谢谢!

最佳回答

任性的篮球

健康的老鼠

2026-04-01 01:57:28

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先从中分出一半,另一半做为遗产由你和他父母平均继承。这道理我懂,问题是房产证是我老公的名字,买房时他父母拿出15万元(没有作特别的说明)。,房子总买价是23万元。他父母虽然当时拿出钱没作说明,但到法庭上他们要是说这是给他们儿子的,或者说是他们与我们一起购房之类的话,那可怎么办呀?他们一直与我们住一起的,因为我老公是他们唯一的儿子。我想知道如果以后真的打起官司来,是否对我不利,我该收集哪些证据来主张我的权利,拿到三分之二的产权?如果是协调解决,我补给他们10万元,由他们协助我办理产权过户,是否合理?盼答复,谢谢!

最新回答共有13条回答

  • 纯情的灯泡
    回复
    2026-04-01 01:57:28

    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先从中分出一半,另一半做为遗产由你和他父母平均继承。这道理我懂,问题是房产证是我老公的名字,买房时他父母拿出15万元(没有作特别的说明)。,房子总买价是23万元。他父母虽然当时拿出钱没作说明,但到法庭上他们要是说这是给他们儿子的,或者说是他们与我们一起购房之类的话,那可怎么办呀?他们一直与我们住一起的,因为我老公是他们唯一的儿子。我想知道如果以后真的打起官司来,是否对我不利,我该收集哪些证据来主张我的权利,拿到三分之二的产权?如果是协调解决,我补给他们10万元,由他们协助我办理产权过户,是否合理?盼答复,谢谢!

  • 糊涂的方盒
    回复
    2026-04-01 01:57:28

    1、该8510元应该由你和他父母享有。2、你们婚前他的住房公积金属于他个人财产,婚后的属于共同财产。3、如果他父母拆迁后将拆迁款一并用来购房,该房产可认定为家庭共同财产。四川成都 王良久律师专业 专注 为您排忧解难咨询热线:(028)88894535 13808093704

  • 高高的小蘑菇
    回复
    2026-04-01 01:57:28

    法律上的家属是指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不仅限于配偶,你所说的家属就是配偶那是民间的通俗的理解,并不是法律上的界定,不具有法律意义。如果他父母没有生活来源,那么他们有权分得这部分抚恤金;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先从中分出一半,另一半做为遗产由你和他父母平均继承。

  • 腼腆的小兔子
    回复
    2026-04-01 01:57:28

    我认为房子是你和你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婚后购卖的。另外其父母出次15万元,又赠与的意思,但是也有共同居住的意思,事实上也是共同居住的,现在其子已逝,所以对于房产首先应将父母所出的15万元退回,然后再按无妻共同财产来处理。较为合适。

  • 温婉的发夹
    回复
    2026-04-01 01:57:28

    1、他父母同样属于家属,有权利要求分得抚恤金。2、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能够先从中分得其中的一半,另一半则属于你丈夫的个人财产,应当作为遗产有你和他的父母平均继承。3、房子和房改补贴的情况和公积金的情况是一样的。

  • 朴实的芹菜
    回复
    2026-04-01 01:57:28

    8510元应该归你所有,房改补贴、住房公积金也是遗产。房子如何认定,要看具体条件,如无证据证明是父母与你方共同购房,当然是遗产,可考虑继承。总之,须提供另外的详细情况,以全面分析。

  • 爱撒娇的小兔子
    回复
    2026-04-01 01:57:28

    父母无论如何有居住权,你不能拒绝的。至于如何继承,那是另外一回事。

  • 善良的短靴
    回复
    2026-04-01 01:57:28

    住房公积金为什么属于遗产,婚姻法上不是规定工资所得为共同财产吗?这笔公积金是他在世时每月工资里扣去的。因为公积金在一般情况是不可以提取的呀,钱只能在他去世后才可以拿啊,为什么就不是共同财产了呢?还有房子的问题还是不明白该如何处理?房子是我们结婚后买的,虽说房产证、购房合同、发票都是我老公的名字,但我们对个人财产没有约定。他父母拿出钱也没有作特别的说明,应该算是对我们的赠预。我这么理解对否?能不能告诉我,我到底可以分到多少钱,房子我可以分到多少产权?谢谢!

  • 漂亮的柚子
    回复
    2026-04-01 01:57:28

    1、8510元是抚恤金,抚恤金是给死者家属的,家属应该是我呀。为什么这笔钱要与他父母共有?2、如果他父母拆迁后将拆迁款一并用来购房,该房产可认定为家庭共同财产。这是为什么呀?难道他父母拿出的钱还要问是怎么来的吗?是拆迁款就要算家庭共同财产了吗?

上一篇 不征求职工意见,公司可以频繁调换职工岗位吗

下一篇 中间空缺的5个月的工资并没有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