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后,双方签订的结算办法条款还有效吗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30:31 阅读:9410
我公司与一建设单位用假招标的形式签订了一份建筑合同,现在已履行完毕,因为结算纠纷不能达成一致,现在我方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以招标违法为由已认定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无效后怎样处理还没有判决结果。 请问:合同无效后,双方签订的结算办法条款还有效吗?其中有一条款规定,“甲方所供工程材料不进入直接费,不参与取费。”这样的条款有效吗?(如果无效,我方所得工程款将增大许多)。 请各位专家帮忙给解释一下,急需!!!!!!!谢谢!!!!!!! [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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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气的蜜粉

淡定的季节

2026-03-29 23:30:31

合同无效,结算条款不一定无效,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是否经竣工验收,分为两种情况,如果竣工验收合格,则当事人要求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法院应予支持。如果竣工验收不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寒冷的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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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30:31

    合同无效,结算条款不一定无效,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是否经竣工验收,分为两种情况,如果竣工验收合格,则当事人要求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法院应予支持。如果竣工验收不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 震动的棒棒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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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30:31

    合同无效,结算合同无效。你们可以另行约定。

  • 美好的台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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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30:31

    合同无效后,其结算条款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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