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大虾

司法 时间:2026-03-30 00:57:43 阅读:3963
房屋转让问题我于2005年11月18日和刘*签定房屋转让协议协议是这样写的:刘*将30平方的商铺使用权转让给我,11月18日交定金1000圆。刘*于12月20日离开商铺,12月20日我交完转让费余款9000圆。谁违约支付10%违约金。到今天刘*通知我说他的商铺不转给我了,转给别人了。赔偿我的违约金。但是商铺租领方并非他。 但是我在11月18日之后为开办商铺而飞来飞去,还有我在乌市上的货不能正常销售,损失惨重。

最佳回答

忧虑的店员

粗心的小熊猫

2026-03-30 00:57:43

首先你要尽快解决善后问题,不要扩大损失。其次可要求对方双倍赔偿定金后再赔偿损失。对于其他问题需要确认。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懦弱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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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7:43

    首先你要尽快解决善后问题,不要扩大损失。其次可要求对方双倍赔偿定金后再赔偿损失。对于其他问题需要确认。

  • 欣慰的仙人掌
    回复
    2026-03-30 00:57:43

    你如果能证明你的实际损失比约定损失高,可以按实际损失主张,当然,如果可以交付,也可以要求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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