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见单位耍无赖,我该怎么办?

司法 时间:2026-05-29 03:36:32 阅读:5985
我2002年9月22日参加工作,到2005年10月9日,单位由于人员机构改革,我们就都要被辞退,但我们的领导却在这时告诉我们,说我们不能胜任工作,又不知从哪拿来一份所谓的考核制度(这份制度我们从没见过),说我们考核不及格,属于自动离职.单位一直未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我们买保险.而且单位至今仍没有书面通知我们要辞退我们,但在单位说让我们走的第二天(10月10日)也就没让我们去上班了. 这样的情况我们能得到补偿吗?具体应能补给我们几个月的工资? 单位应不应该给我们10月\11月的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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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白的羊

甜蜜的大叔

2026-05-29 03:36:32

单位的所谓考核制度如果没有征求职工意见,与没有向职工公示,则不能作为解除你们劳动合同的依据。因此,单位应支付你们经济补偿金,办理社保并支付工资。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故意的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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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03:36:32

    单位的所谓考核制度如果没有征求职工意见,与没有向职工公示,则不能作为解除你们劳动合同的依据。因此,单位应支付你们经济补偿金,办理社保并支付工资。

  • 冷艳的水杯
    回复
    2026-05-29 03:36:32

    单位的说法是不对的,你们可以向劳动部门主张你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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