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占地的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3-30 01:16:17 阅读:5736
某村1988年分地,租期为30年,后又续30年。2005年因占地要给村民补偿。但就一项分法不知道是不是合理。村委会的规定:即使分得了60年租期土地,但是因为上学转为市民户口,现在毕业在家的待业或者已分配的,都不分给占地补偿款。请问这种做法是否为违法行为?能详细解答一下吗?感激不尽!

最佳回答

漂亮的犀牛

甜美的月亮

2026-03-30 01:16:17

因为转为市民户口,已经从该集体脱离关系,就不应该再拥有土地。但是,如果没有迁移户口关系,或者又把户籍迁回的,则应该拥有。

最新回答共有7条回答

  • 听话的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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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6:17

    因为转为市民户口,已经从该集体脱离关系,就不应该再拥有土地。但是,如果没有迁移户口关系,或者又把户籍迁回的,则应该拥有。

  • 知性的毛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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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6:17

    应该不违法。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怕黑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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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6:17

    目前的政策是不因该。

  • 昏睡的小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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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6:17

    怎么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去上学是为国家培养人才,上完学又不分配。然后回到家地又没了!!!能给一个详细的解释吗?谢谢

  • 和谐的指甲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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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6:17

    谢谢 我有同事证明 还有公司资料 可以么?

  • 精明的小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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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6:17

    谢谢各位大哥大姐。。可以给个详细的解答吗?像村里这种情况村民应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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