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医院的一起输尿管损伤案例[原创]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32:20 阅读:3190
律师们: 您好!我的一个亲人于7月份在医院行输尿管上段狭窄内电切开术时,医生告知放不上支架,后经开腹探查发现左侧输尿管上段断裂,做了左肾输尿管上段造瘘术,需外留尿袋。后经外院专家会诊,认为带袋3个月后可行输尿管修补术或回肠代输尿管术恢复输尿管的连续性。3个月后再到医院经检查后专家告知不能行输尿管修补术等恢复输尿管连续性的治疗,只能行左肾摘除术,而左肾功能尚良好。请问律师: 1、这属于医疗事故吗? 2、如属于事故,可提出怎样的有利我方利益的条件? 3、如不属事故,我们又应该怎样维护我们的权益? 4、如需您的帮助,怎样与您联系? [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15 22:48:23编辑过][/color][/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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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着的飞鸟

单纯的音响

2026-03-31 20:32:20

泌尿系统病变是个复杂的过程,需结合病历才能分析。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贪玩的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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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2:20

    泌尿系统病变是个复杂的过程,需结合病历才能分析。

  • 缓慢的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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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2:20

    你的问题甚为复杂,需要结合病历分析。没有简单的答案。

  • 醉熏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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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2:20

    属于医疗事故,欢迎联系我,可到肇庆出庭。

  • 深情的黑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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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2:20

    叙述太简单啦,没有办法判断是不是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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