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给了11700元

司法 时间:2026-03-30 03:06:41 阅读:3711
我是一名在广州的银行柜员。11月3日中午一名女顾客拿着一张汕头开的借记卡来取1385元,我当时差错给了13085元,多给了11700元。录相完全清楚地看到现金金额,整个交易过程与顾客模样。当晚查找资料,得知卡主陈先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详细地址。卡主将卡片给那位女顾客让她帮忙取钱的。11月4日与卡主陈先生联系,他总是推说忙,直到今天才回复说找到那个女顾客,并只认拿了1385元。而那位取钱的女顾客联系不上。单位不肯报警也不让我起诉,只说让我自己想办法,找不回款项得全部自己垫上。我刚毕业新入行,根本没这么多钱赔。 我具体怎么才能向那位顾客要回这11700元钱呢? 谢谢帮助与指教!

最佳回答

曾经的月饼

大气的小兔子

2026-03-30 03:06:41

用人单位不让起诉,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笑点低的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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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6:41

    用人单位不让起诉,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 满意的红酒
    回复
    2026-03-30 03:06:41

    你可以自己报警。

  • 害怕的书包
    回复
    2026-03-30 03:06:41

    报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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