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协议书的问题,望给予关注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34:00 阅读:1759
请教一个协议书的问题 我2004年毕业,在2001年时由于家境贫寒,和某事业单位签了个协议,规定单位给我3万奖学金供我读书费用,条件是毕业后我到该单位工作不少于5年,并有规定考取统招研究生和非单位定向研究生也属于违约.违约金为50%,并退还所得奖学金. 毕业后,工作单位已有了很大变化,03年12月合并了几个企业单位,不过这个事业单位的牌子还没有撤销,但是给我的工资是按企业的标准发的,和早一年来的同事的工资相差很大,我向人事部门要求给我事业身份,回答说今年来的都是企业身份. 另外,我和单位只有这么一个在学校时签的协议书,并没有劳动合同。 还有,上面说明服务期不少于5年,不知道算不算试用期?? 不知道单位的做法是否合理??? 目前我感觉这个单位的薪水太少,想考统招的研究生,不知道单位的做法能不能构成违约,谢谢律师!!!

最佳回答

干净的玉米

难过的金针菇

2026-03-29 23:34:00

可是现在和原来签协议时的单位已经有了重大变化了 如果还有效 那么 我的身份该是什么呢 我感觉应该是事业的才对 现在就是事业企业共存的一个单位,早一年来的是事业身份,第一年的工资与我们第一年的工资有很大差别,我感觉不公平 现在单位名字已经改了 和协议书上的单位名字不是一个了。。。。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朴素的黑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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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34:00

    可是现在和原来签协议时的单位已经有了重大变化了如果还有效那么 我的身份该是什么呢我感觉应该是事业的才对现在就是事业企业共存的一个单位,早一年来的是事业身份,第一年的工资与我们第一年的工资有很大差别,我感觉不公平 现在单位名字已经改了和协议书上的单位名字不是一个了。。。。

  • 可爱的皮带
    回复
    2026-03-29 23:34:00

    个人认为:该协议对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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