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帮忙解答一下

司法 时间:2026-05-29 05:09:11 阅读:7565
事情是这样的: 我小姨在工厂打工,因为晚上加班后在工厂冲凉,不小心踩到马桶里面,把脚跟划伤,并伤到了筋。医院定为二级伤残。她在家休息了二个多月。现在厂方只付医药费给她,并每天给她二十元的误工费。 请问能否状告厂方? 因为她觉得厂方的做法不合理,她觉应该得到更多的赔偿。

最佳回答

落后的小懒猪

仁爱的小松鼠

2026-05-29 05:09:11

如果是工厂提供的洗浴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则单位应当承担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含蓄的康乃馨
    回复
    2026-05-29 05:09:11

    如果是工厂提供的洗浴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则单位应当承担责任。

上一篇 一保险纠纷咨询,谢谢

下一篇 还是42小时超过了才加班是指有双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