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帮忙解答一下

司法 时间:2026-08-23 11:49:01 阅读:9919
事情是这样的: 我小姨在工厂打工,因为晚上加班后在工厂冲凉,不小心踩到马桶里面,把脚跟划伤,并伤到了筋。医院定为二级伤残。她在家休息了二个多月。现在厂方只付医药费给她,并每天给她二十元的误工费。 请问能否状告厂方? 因为她觉得厂方的做法不合理,她觉应该得到更多的赔偿。

最佳回答

开心的狗

魁梧的棒棒糖

2026-08-23 11:49:01

如果是工厂提供的洗浴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则单位应当承担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开心的夕阳
    回复
    2026-08-23 11:49:01

    如果是工厂提供的洗浴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则单位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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