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时效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33:35 阅读:937
厂以“不胜任”为由解除了与我的劳动合同,但拖欠不给经济补偿。我向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于7月14日交书面申诉书,7月26日立案,9月1日开庭,开庭后仲裁委员会认为日后还要开庭,但时至今日(9月22日)既未见开庭,又未见作出裁决。 1、 作为劳动者是不是等下去就可以了?9月26日后是不是也是一样呢? 2、 已经立案,并且已经开庭,应该没有什么限制劳动者了吧?

最佳回答

还单身的冬日

坚定的人生

2026-03-31 20:33:35

厂以“不胜任”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拖欠不给经济补偿。向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于7月14日交书面申诉书,7月26日立案,9月1日开庭,开庭后仲裁委员会认为日后还要开庭,但时至今日(9月22日)既未见开庭,还是耐心等等,也许快了。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优秀的猫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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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3:35

    厂以“不胜任”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拖欠不给经济补偿。向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于7月14日交书面申诉书,7月26日立案,9月1日开庭,开庭后仲裁委员会认为日后还要开庭,但时至今日(9月22日)既未见开庭,还是耐心等等,也许快了。

  • 热心的寒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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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3:35

    提出仲裁,当然如果仲裁是在时效内申请的,则时效中断。

  • 健壮的鼠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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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3:35

    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因为在法定期间没有仲裁结果。

  • 干净的雪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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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3:35

    同意马律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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